春秋左传正义·蜚,扶味反。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无传。纪国虽灭,叔姬执节守义,故系之纪,贤而录之。 城诸及防。诸、防,皆鲁邑。传例曰:书,时也。诸非备难而兴作,传皆重云时以释之。他皆放此,诸,今城阳诸县。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公羊传注疏·注“定公”至“正月”。春秋左传正义·注“金”至“弃捐”。胡氏春秋传·卷三十(43)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通解(77)周礼订义·愚案自此至百物祭地示也(126)礼记正义·“牛夜”至“鹿胃”。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287)康熙字典·康熙字典(302)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厩,居又反。) 春秋左传正义·难,乃旦反。重,直用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