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春秋左传正义·牟,亡侯反…

春秋左传正义·牟,亡侯反。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疏]注“三人”至“东北”。

○正义曰:三国俱称人,合行礼,知其尊卑同也。以邾子未得王命,知牟、葛之等是附庸。郳黎来来朝,附庸书名,此若君自亲来,则亦应称名。若遣臣来聘,又不得称朝。曹伯使世子射姑来朝,是世子有称朝之义。知此三人皆附庸世子,摄行父事而来朝也。诸侯之卿称名,大夫降称人,是人之于名,例差一等。若附庸,其君应称名,故其子降称人。《释例》曰:“王之世子不名,诸侯世子则名,‘会王世子于首止’,‘曹世子射姑来朝’,是也。附庸世子称人,‘邾人、牟人、葛人来朝’,是也。”是言世子称谓之等级也。《地理志》:“泰山郡牟县,故牟国也。”陈留郡宁陵县,应劭曰:“故葛伯国。”然则于晋属梁国也。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郑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未得国,直书入,无义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