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正义曰:祭叔既为祭公之弟,知虞叔亦是虞公之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虞公求旃。旃之也。 ○旃,之然反。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利其璧,以璧为罪。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钦定书经传说汇纂·钦定书经传说汇纂(33)春秋大全·春秋大全(146)春秋左传正义·陈,直觐反。难,乃旦反。数,所主反。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197)仪礼集释·卷三十(37)周礼述注·饰币马执扑而从之礼记正义·“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者,谓飨礼也。以其恭敬,示饮而已,故不得醉也。钦定礼记义疏·卷八十二(238)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谮,侧鸩反。詹,章廉反。 春秋左传正义·谚,音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