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春秋左传正义·敖,五羔反…

春秋左传正义·敖,五羔反。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疏]注“二山”至“名山”。

○正义曰:《晋语》云:“范献子聘于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是其以乡名山也。《礼》称“舍故而讳新”,亲尽不复更讳。计献子聘鲁在昭公之世,献、武之讳久已舍矣,而尚以乡对者,当讳之时改其山号,讳虽已舍,山不复名。故依本改名,以其乡对。犹司徒、司空,虽历世多而不复改名也。然献子言之不为失礼,而云名其二讳以自尤者,《礼》:入国而问禁,入门而问讳。献子入鲁不问,故以之为惭耳。

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物,类也。谓同日。

[疏]注“物,类也。谓同日”。

○正义曰:《鲁世家》云:“桓公六年,夫人生子,与桓公同日,故名之曰同。”是知同物为同日也。言物,类者,辨此以为类命也。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纪微弱,不能自通于天子,欲因公以请王命,无宠于王,故告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