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据宰…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据宰渠伯纠系官”者。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以邑氏也。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所谓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尔。《礼记?王制》曰:天子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视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称子者,参见义。顾为天子大夫,亦可以见诸侯不生名,亦可以见爵,亦可以见大夫称,传曰“天子大夫”是也。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去大夫,明非礼也。

○采邑,七代反,下“谓采”同。租税,子奴反;下舒锐反。见义,贤遍反,下同。大夫称,尺证反。去,起吕反。

[疏]注“诸侯”至“称子”。

○解云:知刘夏是诸侯,入为天子大夫者,正以卒葬并书,即定四秋七月,“刘卷卒”,“葬刘文公”是也。若直为大夫者,假令书卒,不录其葬,即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经无葬文是也。言不得氏国称本爵者,谓不得氏本国,不得称本爵也。其本国本爵,今史文无记,不可以指知也。言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者,即刘子、尹子、单子之属是也。言其常文然,不谓此经得称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