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不为文”至“之道”。
○解云:其为文实者,即上元年春,“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其二年“城楚丘”之下,亦复发文实之传矣。今此经何以不言宋师伐齐,传云此公也。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征。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征。诸侯之义不得专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不道者,力能征之,则征之可也。正以诸侯本无专封之道,是以元年二年之经,皆为文实,以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不义之道,是以不贬宋公称师矣。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不于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
[疏]注“狄称人”至“兵壅塞”。
○解云:案《穀梁传》“狄救齐”,传云“善救齐也”;又云“邢人、狄人伐卫”,传云“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何氏《废疾》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于义《穀梁》为短。以此言之,则何氏之意适自伐卫,不为救齐之故。而此注又以“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者,谓以其上能救齐,是以于此进之,不谓此时伐卫为救齐也。所以不于救时进者,不使义兵壅塞也。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名者,著葵丘之会,叛天子命者也。不得为伯讨者,不以其罪执之,妄执之。所以著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也。襄公有善志,欲承齐桓之业,执一恶人,不能得其过,故为见其罪。所以助贤者,养善意也。月者,录责之。
○为襄,于伪反,下“故为”、“起为”、“为襄公”、“深为”、“若不为”皆同。见,贤遍反。
[疏]注“名者”至“命者”。
○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传云“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