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托始同义。
[疏]注“与托始同义”。
○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𦈕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托始同义矣。而传不言托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