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以取邑例时,即隐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乎叔尔。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是后鲁比弑二君,狄灭邢、卫。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记述注·礼记述注(18)俗书刋误·卷十二(2)书传辑录纂注·书传辑录纂注(56)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正以谷、邓书名,而此不名也。春秋左传正义·衅,许靳反。数,所主反,下同。更音庚。春秋讲义·春秋讲义(8)仪礼注疏·注“飨有腥者”。周礼注疏·跛,波可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欲言自服,文道齐人;欲言兵加,而文又言降,故执不知问。 春秋公羊传注疏·比杀,申志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