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以”司“所”字,则必后焉。
[320]孟滕上: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所”指上文“学”字,“以”字司之而后焉。
[321]又尽下:人病舍其田而耘人之田,所求于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轻。——“所以”同上,“所”指“者”字。
[322]史李斯列传: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
[323]左襄四:鹿呜,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
[324]燕策: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325]史平准书赞:汤武承弊易变,使民不倦,各兢兢兢所以为治。——诸句内“所以”两字,皆“以”后于“所”,此书中最习用者。
【7.3.6】后名字者不常。
[326]孟离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犹云“以夜继日”也。“以”司“夜”字,今反后焉。
[327]左僖十五:且晋人戚忧以重我,天地以要我。——犹云“且晋人以戚忧重我,以天地要我”也。“戚忧”“天地”两双名,各为“以”之司词,而“以”字位其后焉。
[328]又成九: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诸排句犹云“以仁接事,以信守之,以忠成之,以敏行之”也。此种句法,亦最习见。
[329]论语卫灵公: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正与此同。
[330]又僖十五: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犹云“以朝入”“以夕死”也。余同。
[331]孟滕下: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履,妻辟纑以易之也。’——犹云“彼以身织之履妻辟之纑易之”也。“身织履”“妻辟纑”,两读而用如名者也。
[332]左隐三: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犹云“其将以何辞对”也。诸所引,皆“以”后司词之证。
[333]左传昭公十三年云: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杜注云:‘不共晋贡,以鲁故也。’倒文也,见“之”字篇。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