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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蒙金鉴·卷上(2)

《养蒙金鉴》

●卷上 【一岁】

《宋书》曰:谢瞻,字宣远;一名檐,字通远,陈郡阳夏人,卫将军晦第三兄也。年六岁能属文,为《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才士莫不叹异。

《梁书》曰:王僧孺,东海剡人也。六岁能属文。

又曰:江革,字休映,济南考城人也。六岁便解属文。

又曰:刘歊,字士光。六岁诵《论语》、《毛诗》,意所不解便能问难。

《陈书》曰:陆琼,字伯王,吴郡吴人也。六岁为五言诗,颇有词采。

又曰:姚察,字伯审,吴兴武康人也。六岁诵书万余言。

《南史》曰:王瞻,字思范,宏从孙也。年六岁从师。时有使经门过,同业皆出观,瞻独不视,习业如初。从父僧达闻而异之,谓其父猷曰:“大宗不衰,寄之此子。”

又曰:傅昭,字茂远,北地灵州人。六岁而孤,哀毁如成人。

《北齐书》曰:李绘,字敬文。年六岁便自求入学,家人偶以年俗忌约而弗许,遂伺其伯姊笔牍之闲而辄窃用。未几,遂通《急就章》,内外异之,以为非常儿也。

又曰:杨愔,字遵彦。年六岁学史书。

《隋书》曰:薛道衡,字元卿,河东汾阴人。六岁而孤,专精好学。

《旧唐书》曰: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年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与兄勮、勔才藻相类。父友杜易简常称之曰:“此王氏三珠树也。

《唐书》曰:毕构,字隆择,河南偃师人。六岁能为文。

又曰:段秀实,字成公,本姑臧人,曾祖师浚仕为陇州刺史,留不归,更为汧阳人。秀实六岁母疾病,不勺饮,至七日病间,乃肯食。时号“孝童”。

又曰:李绅,字公垂,中书令敬元曾孙,世宦南方,客润州。绅六岁而孤,哀等成人。母卢躬授之学。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时号“短李”。

《宋史》曰:贾黄中,字娲民,年六岁举童子科。

又曰:韩彦直,字子温。六岁从父世忠入见高宗,命作大字,即拜命,跪书“皇帝万岁”四字。帝喜之,拊其背曰:“他日令器也。”亲解孝宗丱角之𦈡傅其首,赐金器、笔砚、监书、鞍马。

又曰:胡沂,字周仲,绍兴余姚人。年六岁诵“五经”皆毕,不忘一字。

又曰:虞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寿人。年六岁诵“九经”。

又曰:李孟传,资政殿学士光季子也。光谪岭海,孟传才六岁,奉母居乡,刻志于学。贺允中、徐度皆奇之,而曾几妻以其孙。

《辽史》曰:耶律孟简,字复易。六岁父晨出猎,俾赋“晓天星月”诗,孟简应声而成,父大奇之。

《明史》曰:王稚登,字伯谷。六岁善擘窠大字。

又曰:赵贞吉,字孟静,内江人。六岁日诵书一卷。

又曰: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六岁失母,哀哭如成人。

《东观汉记》曰:张堪,年六岁受业长安治梁邱易,才美而高,京师号曰“圣童”

《太平广记》曰:林杰,字智周,闽人。年六岁请举童子。

《武宗实录》曰:李东阳六岁召见试对偶、讲书大义,称旨,赐果及钞。

《献征录》曰:陆钶,号石楼。六岁入家塾,请于母曰:“读书后干何等事业方为至极?”母甚喜。

《宾退录》曰:刘卞功,字子民,滨州安定人。六岁误触瓮,碎。家人更谯之,神色自若,曰:“俟钉铰者来当全之。”复谯其妄,曰:“人破尚可修,矧瓮耶。”语未绝,钉铰者至,相与料理,顷之如新。

李邕“马公墓志铭”曰:公讳怀素,字贞规。六岁能诵书,一见不忘。乡党以为必兴此宗。

《南濠诗话》曰:解学士缙六岁时,其族祖戏之曰:“小儿何所爱?”即应声作诗四绝,其一云:“小儿何所爱?爱者芝兰室。更欲附飞龙,上天看红日。”其二云:“人道日在天,我道日在心。不省鸡鸣时,冷然钟磐音。”其三云:“圣人有六经,天地有日月。日月万古明,六经终不灭。”其四云:“小儿何所爱?夜梦笔生花。花根在何处?丹府是吾家。”

【七岁】

《史记》曰:项橐七岁为孔子师。

《后汉书》曰:郭丹,字少卿,南阳穰人也。七岁而孤,小心孝顺。后母哀怜之,为鬻衣装,买产业。

又曰:黄琬,少失父。蚤而辩慧。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食,京师不见,而琼以状闻。太后诏问所食多少,琼思其对而未知所况。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而深奇爱之。

又曰:张霸,字伯饶,蜀郡成都人。年数岁而知孝让,虽出入饮食自然合礼。乡人号曰“张曾子”。七岁通《春秋》,复欲进余经,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饶为之。”故字曰:“饶”焉。

《魏志》曰:王修,字叔治,北海营陵人也。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修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罢社。

又曰:夏侯荣,字幼权。幼聪慧,七岁能属文。诵书日千言,经目辄识之。

《晋书》曰:谢尚,字仁祖,豫章太守鲲之子也。幼有至性,七岁丧兄,哀恸过礼,亲戚异之。

又曰: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阳人。七岁丧父,寻丧母及祖母,居丧九年,以孝致称。

又曰:刘殷,字长盛,新兴人也。七岁丧父,哀毁过礼,服丧三年未曾见齿。

又《载记》曰:苻坚,字永固一名文玉,雄之子也。祖洪,奇而爱之,名曰“坚头”。年七岁,聪敏好施,举止不逾规矩。每侍洪侧辄量洪举措取与,不失机候。洪每曰:“此儿姿貌瑰伟,质性过人,非常相也。高平徐统有知人之鉴,遇坚于路,异之,执其手曰:“苻郎,此官街,小儿敢戏于此,不畏司隶缚耶!”坚曰:“司隶缚罪人,不缚小儿戏也。”统谓左右曰:“此儿霸王相也。”

《宋书》曰:谢庄,字希逸,陈郡阳夏人,太常宏微子也。七岁能属文,通《论语》。

《齐书》曰:谢瀹,字义洁,陈郡阳夏人。年七岁,王彧见而异之,言于宋孝武,孝武召见于稠人广众之中,瀹举动闲详,应对合旨,帝甚悦。

《梁书》曰:王筠,字元礼,一字德柔,琅邪临沂人。七岁能属文。

又曰:刘孝绰,字孝绰,彭城人,本名冉。祖勔,宋司空忠昭公;父绘,齐大司马霸府从事中郎。孝绰幼聪敏,七岁能属文。舅齐中书郎王融深赏异之,常与同载适亲友。号曰“神童”。融每言曰:“天下文章若无我,当归阿士。”阿士,孝绰小字也。

又曰:王裒,字子汉。七岁能属文。外祖司空袁昂爱之,谓宾客曰:“此儿当成吾宅相。”

又曰:王承,字安期,仆射暕子。七岁通《周易》,选补国子生。

又曰:王籍,字文海,琅邪临沂人。七岁能属文。

又曰:刘孺,字孝稚,彭城安上里人也。幼聪敏,七岁能属文。

又曰:阮孝绪,字士宗,陈留尉氏人也。七岁出继从伯允之。允之母周氏卒,有遗财百余万应归孝绪。孝绪一无所纳,尽以归允之姊──琅邪王晏之母,闻者咸叹异之。

《陈书》曰:顾野王,字希冯,吴郡吴人也。七岁读“五经”,略知大旨。

又曰:傅縡,字宜事,北地灵州人也。七岁诵古诗赋至十余万言。

又曰:蔡征,字希祥,侍中中抚军景历子也。七岁丁母忧,居丧如成人礼。继母刘氏性悍忌,视之不以道,征供侍益谨,初无怨色。征本名览景,历以为有王祥之性,更名“征”,字希祥。

又曰:谢贞,字元正,陈郡阳夏人,晋太傅安九世孙也。贞幼聪敏,有至性。祖母阮氏先苦风眩,每发便一、二日不能饮食,贞时年七岁,祖母不食贞亦不食,往往如是,亲族莫不奇之。母王氏授贞《论语》、《孝经》,读讫便诵。

《魏书》曰:袁聿修,字叔德,陈郡人。七岁遭丧,礼若成人。

《北齐书》曰:孙灵晖,长乐武强人也。魏大儒、秘书监惠蔚,灵晖之族曾王父也。灵晖少明敏,有器度。惠蔚一子蚤卒,其家书籍多在焉,灵晖年七岁便好学,日诵数千言,唯寻讨惠蔚手录章疏。不求师友,“三礼”及“三传”皆通宗旨。

《周书》曰:萧大圜,字仁显。七岁居母丧便有成人之性。

《隋书》曰:李礼成,字孝谐,陇西狄道人。年七岁与姑之子兰陵太守荥阳郑颢随魏武帝入关,颢母每谓所亲曰:“此儿平生未尝回顾,当为重器耳。

又曰:卢太翼,字协昭,河间人也。本姓章仇氏。七岁诣学,日诵数千言,州号曰“神童”。

又曰: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也。父显周,荆州刺史。彦光少岐嶷,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儿有风骨,当兴吾宗。”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悴不知所为。忽于国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

又曰:郎茂,字蔚之,恒山新市人。少敏慧,七岁诵“骚雅”,日千余言。

又曰:王贞,字孝逸,梁郡陈留人。少聪敏,七岁好学,善《毛诗》、《礼记》、《左氏传》、《周易》,诸子百家无不毕览。善属文词,不治产业,每以讽读为娱。

《北史》曰:侯莫陈相,代人也。父斛古提,朔州刺史、白水公。相七岁丧父,号慕过人。

又曰:裴侠,字嵩和,河东解人也。侠年七岁犹不能言,后于洛城见群乌蔽天从西来,举手指之而言,遂志识聪慧,有异常童。

《旧唐书》曰:刘晏,字士安,曹州南华人。年七岁举神童,授秘书省正字。

又曰: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人。七岁解属文。父友齐中书舍人陆乂、马元熙尝造德林宴集,有读徐陵文者云“既取成周之禾,将刈琅邪之稻”,并不知其事。百药时侍立,进曰:“《传》称‘鄅人藉稻’,杜预注云:‘鄅国在琅邪开阳’”。乂等大惊异之。

又曰;裴敬彝,绛州闻喜人。七岁解属文,性又端谨,宗族咸重之,号为“甘露顶”。

又曰:孙思邈,京兆华原人。七岁就学,日诵千余言。

《唐书》曰:张九龄,字子寿,韶州曲江人。七岁知属文。

又曰:李泌,字长源,魏八柱国弼六世孙,徙居京兆。七岁知为文。帝召泌,既至,帝方与燕国公张说观弃,因使说试其能。说请赋方圆动静,泌逡巡曰:“愿闻其略。”说因曰:“方若棋局;圆若棋子;动若棋生;静若棋死。”泌即答曰:“方若行义;圆若用智;动若聘才;静若得意。”说因贺得奇童。

又曰;李贺,字长吉。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就,如素构,自目曰“高轩过”。二人大惊,

又曰:任敬臣,字希古,棣州人。五岁丧母,哀毁日至。七岁问父英曰:“若何可以报母?”英曰:“扬名显亲可也。”乃刻志从学。汝南任处权见其文,惊曰:“孔子称颜回之贤,以为弗如也;吾非古人,然见此儿,信不可及。

又曰:韦温,字宏育。方七岁日诵书数千言。

又曰:王助,字子功。七岁丧母哀号,邻里为泣。

《宋史》曰:赵赞,字元辅,本名美,后改焉。七岁诵书二十七卷,应神童举。明宗诏曰:“都尉之子,太尉之孙,幼能诵书,弱不好弄,克彰庭训,宜锡科名,可特赐童子及第。”仍附长兴三年礼部春榜。

又曰:李肃,字季雍。七岁诵书知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