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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疏·俱舍论疏(130)

《俱舍论疏》

唐 法宝撰

论。我体既无熟为能忆。彼师问也。

论。能忆是何义。论主问彼师也。

论。由念能取境。彼师答也。

论。此取境岂异念。论主征也。既由念取境。岂念外别有取境。

论。虽不异念但由作者。彼师答也。虽念外无别取境然念取境之时。由有作者。

论。作者即是至彼类心差别。论主答也。汝说作者别有于我。我说作者即是念因。

论。然世间所言至说彼能忆。论主重释也。世间言制怛罗能忆。此于蕴相续。立制怛罗名。非于实我。从先见心后忆念起。说彼能忆制怛罗。是正月星名有人正月生从此星为名。

论。我体若无至说第六声。彼师难也。

论。此第六声依属主义。论主答也。

论。如何物属何主。彼师问也。

论。此如牛等属制怛罗。论主答也。

论。彼如何为牛主。彼师征也。

论。谓依彼彼至彼得自在。论主答也。

论。欲于何所至寻求念主。论主责也。

论。于所念境驱役于念。彼师答也。

论。役念为何。论主问也。

论。为令念起。彼师答也。

论。奇哉自在至而驱役此。论主责也。如何为令此生还驱役此即能生为所生过。

论。又我于念至为令念行。论主两关问也。

论。念无行故但应令起。彼师答也。念是心法。不可令行。故我应令此念起也。

论。则因名主至为念主耶。论主为彼师释念主也。

论。即诸行聚至亦不离因。论主为彼师释牛主。及牛皆无实也。俱是诸行一类相续然能令彼于异方变异生因名为牛主者。即是能驱役牛者。

论。忆念既尔至亦应例释。准忆念例释记知。准忆知。熟为能了。谁之识等。亦应例释。大体虽同。非无少异。

论。旦识因缘至如应当知。释少异也。说因义同。从缘少异。

论。有作是言至能了等者。大文第三亦破数论也。此念.意立能了等者。是其我也。

论。今应诘彼至能了亦尔。论主先破其喻准喻破法也。两关征问。天授是何。若是实我。此如前破。若假士夫。体非一物于天授诸行相续。假立天授名故。此破喻也如天授能行。识能了亦尔。类破法也。

论。依何理说天授能行者。外问也。

论。谓于刹那至焰声能行。论主答也。即假相续虽刹那灭。从此至彼异处生时名之为行。因名行者。非谓实我从此至彼。犹如焰.声虽念念灭。异处生故世说为行。

论。如是天授至亦作是说。类行释了也。圣人顺世间。故亦作是说。

论。经说诸识至为何所作。问也。

论。都无所作至说名了境。论主答也。此同解深密经外道不共陀罗尼。若杂染若清净法。我说一切皆无作用。亦都无有补特伽罗。以一切法离所为故。

论。如何似境。问也。

论。谓带彼相至名为了境。释也。识生之时有境相名为了境。无根相故不名了根。

论。或识于境至说钟鼓能鸣更释识能了也。如因钟.鼓有鸣。说钟.鼓能鸣。因其前识为后识因。能了境故。说识能了。就因说也。

论。或如灯能行识能了亦尔。又第三释也。

论。为依何理说灯能行。问也。

论。焰相续中至说名能了。释也。灯异处相续生时名为灯行。识于异境说识为能了。即体是能也。

论。或如色生色住至理亦应然。以喻显无了者也。如色生等无别生者。识了于境亦无了者。

论。若后识生至如芽茎叶等。外问也。

论。有为皆有住至后必异前。论主释也。有为法有异相故。后识不可定似于前也。

论。若异此者至自然从定出。论主反难释也。若后常似前。即无出定。

论。诸心相续至种性别故。释有定次心也。

论。如女心无间至由种姓别故。指事释也。

论。女心无间至外缘差别。释女心后别虽容起多心。然若先数起者。明了者。近起者。先起。由如是心修力强故。若将起位身外缘差别即不定。如常起夫心。或时遇子或起子心。身被苦触即起异心。

论。诸有修行力至生于自果。外难也。若由修力此心数起。诸有修力最强盛者。宁不恒时生于自果。

论。由此心有至最随顺故。释也。谓由住异相故不恒生自果。此住异相顺生异心故。

论。诸心品类至唯一切智知。明心次第微细。推佛能知兼引颂证。孔雀毛羽色类差别之因。唯佛能知。

论。色差别因至可易了知。举易况难也。所缘色差别因。当唯佛知。况非色性。

论。一类外道至皆从于我。大文第三破外道中第二破胜论师。彼说诸心生时。皆从于我。是我德故。

论。前之二难至如芽叶等。论主引前二难难胜论也。我既是一。何缘后识不恒似前。及定次第。

论。若谓由待至非极成故。破转计也。彼计云。识不恒似前识者。由待我与实句色.意合差别不同故。有异识生者。理定不然。我体是一。与余意合。非极成故。此非两宗共许。不成同也。

论。又二物合至俱有灭坏。论主破意与我合也。二物合有分限。不可遍合。我遍一切处。意有分限故。又彼外道自释合相言。非至为先后至名合。我与意合。意有分限我应亦有分限。意移转故我应移转。意坏灭故我应坏灭。若不尔者。何名为合。

论。若一分合至无别分故。破分合也。以我无别分故。已上破识与我合。

论。设许有合至合宁有别。破纵许有合。不许合异。我体既常。意无别异。合宁有别生识异前。

论。若待别觉至得有差别。破转计也。若谓待别觉故识生有异。生觉别因同生识难。

论。若待行别至何用我为。破转计也。若待行别。我意合故生识别者。即应心但待行差别能生意识。何用我为。

论。我于识生至普莎诃言。破。识依行别生有差别。我于识生无用。而言识生由我。如药除疾其事已成。诳医矫说由我咒也普莎诃此云吉祥。

论。若谓此二至无理为证。破转计心行由我有也。虽有此言。无理证成。

论。若谓此二至为所依义。论主问依相也。

论。非心与行至我为彼依。外人答也。心.行依我。非如画.果依于壁.器。若如此二。即有二失。一相碍失。二或时别住失。

论。若尔如何。论主征外人也。我与觉行为其所依。不如器持果。壁持画。汝说觉.行依我如何。

论。此但如地至四物所依。外人答也。如色.香.味.触四物依地也。

论。彼如是言至假立我名。论主破云。若如汝所说。我为二依。如地与香等为所依者。香等依于地。四外无别地。心.行依于我。二外无别我。

论。若离香等至地有香等。外人难也。既言地有香等。明知能有异于所有。故知四外别有于地。

论。为显地体至木像身等。论主释也。为显地体不同故。地体有是香等异故。如世间言。为显像体不同而言木像身等虽木即是像。仍简余铁像。

论。又若有我至生一切智。论主又破。若我待行差别能生智者。行既众多。何不俱时生一切智。

论。若时此行至果不恒生。又破救也若救言所以不俱时生一切智者。以功能强行。遮余劣行。不生果故。不得俱时生一切智者。宁从强行果不恒生。

论。答此如前至渐变异故。外救。我宗许非常渐有变异。如前难云。何修力最强者。宁不恒时生于自果。答云。由此心有住异相故。我答此难亦与彼同。由有行体有渐变异故。

论。若尔计我至体无异故破由行转变也。若识生.不生由依行者。执我唐捐。行力令心差别生故。彼道计行。同我释宗修心差别生。既由修力。何关于我。

论。必定应信至理不成故。以有能依证所依我也。彼宗计。我为实。念等德句。德依实句不依余故。故知我体亦有不得言无。

论。此证非理至但有虚言。论主破外证也。外执念等德句义摄。体皆非实。依余实法。我宗不许。亦不极成。我宗许念等有别实体性皆名实故。我宗经说六实物名沙门果故。六实即是无漏五蕴.并择灭也。

论。彼依实我至但有虚言。第二破依我也。指同前破故不重述。

论。若我实无至我体是何。外道反难也。由为我当受苦.乐果故造善.恶业。我体若无。为谁造业若为我造业者。我体是何。

论。谓我执境。论主答也言为我者。是我执境也。

论。何名我执境。外道问也。

论。谓诸蕴相续。论主答也我执境者。即五蕴相续。非别有我。

论。云何知然。外道问也云何知我执境即蕴非我。

论。贪爱彼故。论主答也。有二答。此文初也。以贪爱我者。即贪爱取蕴。故知取蕴即所为我。

论。与白等觉至但缘诸蕴。第二答也。如世间言我白。乃至肥我现见世间。缘白等觉。与计我执同处而生。如世间言我白.黑等。故知即白等境。是我执境。故知缘我。但缘诸蕴不缘我也。

论。以身于我至即是我身。外道通论主难也。我有二种。一实。二假。实是真我。身是假我。以身于我有防护恩故。假说为我。如言臣等即是我身。身等觉同名为我者。此是假我非实我也。

论。于有恩中至所取不然。论主破也。如汝所计。我执缘我。以身于实我有防护恩。假说身为我。而诸执蕴为我皆谓实我不谓假故。

论。若许依身至缘他身起。外道难也。身实非是我。缘身起我执。他身非是我。宁无我执缘他身起。

论。他与我执至如是习故。论主答也。自身与能执心相属故。计自身为我。他身与能执心不相属故。不计为我。

论。相属谓何。外道问也言相属者。谓何义也。

论。谓因果性。论主答也。身与我执互为因果性名为相属。

论。若无我体谁之我执。外道难也。若有我体。我执属我。名相属性。若无我体。我执属谁名相属性。

论。此前已释至为果所属。论主指前答也。

论。若尔我执以何为因。外道问我执因也。

论。谓无始来至有垢染心。论主答同类因也。

论。我体若无谁有苦乐。外道问也。

论。若依于此至及树有花。论主答也。法.喻可解。

论苦乐依何。外道问也。

论。谓内六处至说为彼依。论主答也。即于内六处随其所起。苦.乐之时说为所起苦乐之依。

论。若我实无谁能作业受果。外道问也。既无作者.受者。谁能作业。谁能受果。

论。作受何义。论主问也。

论。作谓能作受谓受者。外道答也。

论。此但易名未显其义。论主责也。

论。辩法相者至名俗等者。外道引辨外道法相者释也。

论。此中汝等至自在作者。论主两关破也。若说实我天授。喻不极成。说蕴天授便作非自在作者。

论。业有三种至属因缘故。广明诸法皆待因缘皆不自在。

论。汝所执我至故非自在。论主破实我自在也。实我虽不待因。无所作故亦非自在。

论。由此后说至相无可得。总结难也。

论。然于诸法至名为作者。论主自释作者。破我作者也。

论。能生身业胜因者何。外道问也。

论。谓从忆念至类此应思。论主释。胜因展转起用名为作者。外道执我。此中无用。故非作者。

论。我复云何能领业果。论主前破作者。此破领果先问起也。

论。若谓于果至已遮遣故。论主纵计指前破也。我既于识心生既无功能。于受苦.乐亦无能也。

论。若实无我至罪福生长。外道难也。若无我者。唯蕴生因。名作业者。受苦乐者。诸非情亦有损.益等事。因何不说罪.福生长。

论。彼非受等至如前已说。论主释难兼破执也。唯内六处。受等心法所依止处故。诸非情法。非受等依故。非依彼罪.福生长故。我非受等依。如前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