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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陈-真谛·摄大乘论释-陈-真谛(31)

《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世亲菩萨释 陈 真谛译

论曰。乐修如此加行故。

释曰。欲得为乐。起正勤为修。恒修恭敬修为加行。是故难修。

论曰。于随觉难修。诸佛如来说不了义经。其义云何。菩萨应随理觉察。

释曰。十难修中九义易解。故不重释。第八难解。菩萨应随觉察故。须更示其相。

论曰。如经言。云何菩萨不损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萨善能行施无量无数。于十方世界修布施行。相续生起。

释曰。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行道一切财物。悉属众生故。财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岂关于我。若能如此运心。则是善能行施。复次菩萨舍自爱。摄一切众生为自体。一切众生行施。即菩萨行施故菩萨起随喜心。得无量施福。亦是不损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乐行布施。若菩萨不乐行一切施。

释曰。若菩萨不乐行随至等八施。义至但乐行菩萨净心施。复次若菩萨不乐世间著三轮施。乐行不着三轮施。复次著名为乐。若菩萨著施因。或著施果。名乐行施。若菩萨不着行施。名不乐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行信施心。若菩萨不行诸佛如来信心。

释曰。由菩萨自证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后信无根故不成信。

论曰。云何菩萨发行布施。若菩萨于布施中不策自身。

释曰。若菩萨自性能行施。无有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论曰。云何菩萨恒游戏布施。若菩萨无布施时。

释曰。菩萨非时施。不随一物施。

论曰。云何菩萨大能行施。若菩萨于施离娑罗想。

释曰。娑罗名目二义。一目贞实。二目散乱。贞实是直语。散乱是密语。若取直语离贞实。则与大施相违。若取密语离散乱。则与大施相符。若离欲三界后行施时。名为大施。何以故。离欲菩萨行施。具缚凡夫行施。百千万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清净。若菩萨郁波提贪吝。

释白。郁波提名目二义。一目生起。二目拔根弃背。生起是直语。拔根弃背是密语。若取直语生起贪吝。则与清净施相违。若取密语拔根弃贪背吝。则与清净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见。身见是贪吝根本。弃背是除贪吝体。由菩萨能断身见灭贪吝故。于施清净。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于施。若菩萨不住究竟后际。

释曰。究竟后际有二义。一施有初中后。以最后为究竟后际。若依此义。不住施最后分。岂得言能住于施。此则相违。二若有余涅槃名究竟。无余涅槃名究竟后际。若声闻住无余涅槃不更起心。无利益众生事。则不能住施。菩萨依大悲不同声闻。住无余涅槃故。恒起六度无有穷尽。若依此义则与能住施相符。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自在。若菩萨于施不得自在。

释曰。若菩萨不得施障自在。菩萨于施则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见修二惑无道对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圣位为道对治故。菩萨于惑不得自在。于施能得自在。

论曰。云何菩萨于施无尽。若菩萨不住无尽中。

释曰。无余涅槃名为无尽。菩萨不同声闻入无尽中。无利益他事。是故菩萨于施无尽。

论曰。如施经。于戒乃至般若。如理应知。

释曰。如施经说施有不了义语。说余度亦有不了义语。皆须如理分判。

论曰。复有经言。云何菩萨行杀生。若菩萨有命众生断其相续。

释曰。若有命则知有业。若有业则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续不断。若菩萨随其根性。为说三乘圣道。令彼修行断此三法。得无余涅槃果不相续。即是断命故名杀生。

论曰。云何菩萨夺非他所与。若菩萨自夺非他所与众生。

释曰。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为自眷属。令离生死险难。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与。故名夺非他所与。

论曰。云何菩萨行邪淫。若菩萨于欲尘起邪意等。

释曰。菩萨三业与淫欲相反。意知其虚妄不实为众恶本。口亦作如此说。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于欲尘起邪意等。故名行邪淫。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妄语。若菩萨是妄能说为妄。

释曰。一切法皆是虚妄。菩萨如虚妄而说故。名能说妄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两舌。若菩萨恒住最极空寂处。

释曰。两舌令彼此不和。菩萨思空说空。令自他不见此彼。何况和合。故名行两舌。

论曰。云何菩萨能住波留师。若菩萨住所知彼岸。

释曰。若依直语波留师。名目恶口。住恶口人不为他所亲近。菩萨住所知彼岸即三无性理。亦不为众生所亲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处故。故名能住恶口。又若依密语。波留师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能说不相应语。若菩萨能分破诸法随类解释。

释曰。菩萨能分破诸法。谓根尘识皆无所有。此无所有非定是无。亦非定有。有无悉不可得故。名能说不相应语。

论曰。云何菩萨行阿毗持诃娄。若菩萨数数令自身得无上诸定。

释曰。若依直语。阿毗持诃娄名目贪欲。行贪欲者必爱乐外尘。菩萨恒乐令自身得最胜定。故名行贪欲。又若依密语。阿毗持诃娄名目数数得定。即以密语显于直语。

论曰。云何菩萨起憎害心。若菩萨于自他心地能害诸惑。

释曰。嗔恚以憎害为相。菩萨作意欲断自他一切烦恼故。名起憎害心。

论曰。云何菩萨起邪见。若菩萨一切处遍行邪性。如理观察。

释曰。大乘以有分别为邪性。分别性遍行于依他性。即是邪性。若离分别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见为邪性。因此身见生诸惑故。若离身见。一切邪执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萨能如理观察此邪性。见其是邪故名起邪见。

论曰。复有经言佛法甚深。

释曰。初明六度。次显十恶。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论曰。何者甚深。此论中自广分别一切佛法。常住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释曰。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为上首故。法身常住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皆断为性。由一切障皆断尽故。

释曰。一一佛法悉无惑障及智障故。障断尽为一切佛法性。现在烦恼灭为断。未来烦恼不生为尽。即是尽无生智。

论曰。一切佛法生起为性。由化身恒生起故。

释曰。由慈悲本愿生起化身。相续无尽故化身生起。为一切佛法性。

论曰。一切佛法能得为性。能得共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烦恼行故。

释曰。一切佛法以无所得为性。此是正说。由三无性不可定说有无故。虽以无得为性。亦有能得义。若离佛法。不能得了别所对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对治道故。

论曰。一切佛法有欲为性。有欲众生爱摄令成自体故。一切佛法有嗔为性。一切佛法有痴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为性。

释曰。此有二义。一菩萨摄一切有欲众生为自体。一切佛法皆依自体故。二大悲为爱爱即是欲。菩萨以大悲摄一切众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嗔痴及凡夫法亦尔。

论曰。一切佛法无染著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释曰。道后真如断一切障。尽是无垢清净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为体性故。

论曰。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诸佛出现于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释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诸佛菩萨以真如智为体。即是应身。此体是唯识真如所显。非根尘分别所起。非八种世法及世法所起。欲嗔等惑所能染著。何以故。是彼对治故。修得无分别智成就。名诸佛出现于世。

论曰。是故说佛法甚深。

释曰。此语结前意。示难思难行难得。具三义故甚深。

论曰。为修行波罗蜜。为成熟众生。为清净佛土。为引摄一切佛法故。菩萨三摩提业差别应知。

释曰。此论中明菩萨三摩提。不别说事差别。但通说业差别。诸菩萨修定有总有别。总有此四。别有五百。此四是诸定通业。何以故诸菩萨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众生。云何成熟众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净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宝等净土故。又依此定得现在安乐住。能引摄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别业。应如此知。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一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二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释依慧学差别胜相第八

论曰。如此已说依定学差别。云何应知依慧学差别。

释曰。菩萨定与二乘定既有差别。定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萨慧与二乘慧亦应有差别。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学。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是无分别智差别。应知即是依慧学差别。此无分别智有三种。一加行无分别智谓寻思等智即是道因。二无分别智。即是道正体三无分别后智。即是出观智。谓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学体。寻思智为依慧学者。观行人依当来无分别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来无分别智果故。现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学。又此方便智能引当来无分别智。无分别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学。道正体为依慧学者。谓依内起智在观。离散动故名为内。此智依观起故名依慧学。又有自体为内。因已谢果未起。道体自相续。即说自体为内。依自体起故名依慧学。出观智为依慧学者。依无分别智成此智。名依慧学。何以故。入观时所缘境后得智。缘此生故。此三智中应成立何智。应但成立无分别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余智。若成立前智但因义显果义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若成立后智。但果义显因亦不显。自性等十九差别义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寻思智为因。此智是寻思智果。此智是后智因。后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后智亦得成立。是故但应成立此智。于成立中。先应说无分别智自性。自性即是体相。

论曰。由无分别智自性依止。缘起境界相貌立救难。摄持伴类果报等流。出离究竟行善加行。无分别智后得智功德。无分别差别加行。无分别智及后得智。譬威德无功用作事甚深义故。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

释曰。谓由无分别智自性。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者。若是次第说十九义。悉须作此语。今为存略故。以一由无分别智标初。次列出十九义竟。后总云应知依慧学差别。由依慧学差别。应知无分别智差别。以十九义成立无分别智。此智即是慧学体。慧学差别即是此智差别。应作如此知。无分别智自性云何。

论曰。无分别智自性。应知离五种相。

释曰。若具离五相。则是无分别智。若不具离五相。则非无分别智。

论曰。五相者。一离非思惟故。二离非觉观地故。三离灭想受定寂静故。四离色自性故。五于真实义离异分别故。

释曰。此智若由离思惟故。名无分别智。熟眠放逸狂醉同离。思惟应得无分别智。若由过觉观地故。名无分别智。从二定以上已过觉观地。应得无分别智。若依此二义。凡夫应得无分别智。是处能离心及心法。应说名无分别智。谓想受灭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无分别智。此则不成智。何以故。于灭定等位。无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钝无知此智应钝无知。若于真实义。由已分别显现。是分别应成无分别智。何以故。此分别能分别真实义。谓此义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