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当共受筹明作安居事
从上行筹已次可分房舍
及以床卧具皆从大至终
若近安居时当须善观察
所行乞食境无令事有废
若于所住处知有同行人
具德有多闻并淳善和合
不令烦恼起若起即能除
有此善伴处宜应共居止
病药并乞食斯皆易可求
无多淫女家斯名善行处
当于隐屏处蹲踞对苾刍
口说安居文作法应如是
我施主某甲侍人及作者
我今于此处作前夏安居
或云作后夏有破裂修补
我于此夏居余并同前说
若于此安居无法界外宿
现在无饶益来世受泥犁
若为寺等事并诸杂福业
制底众食缘及以出罪等
尼违八敬法为欲除其罪
或为下三众受戒等须看
若诸俗人辈有请唤等缘
苾刍察时宜须时应往赴
三宝及父母师主等有事
并诸病患缘皆请七日去
一日二日等乃至四十夜
苾刍应可去勿令前事阙
若有如法事察知非是虚
僧伽共许差随情可行去
仍于一夏中过半不在外
为斯但四十若过罪便伤
饮食若有阙医药复难求
全无供侍人去时非破夏
若处有八难及淫女黄门
并恶兽等缘行无破夏罪
若有罪恶人闻来破和众
恐为非乐事出去者无伤
闻彼斗诤人知是己亲友
不往谏得罪停无破夏愆
若共他作契向某处安居
至日不赴期苾刍招恶作
苾刍若守持七日或多日
在外如逢难便住者随听
若无有余缘留住经多日
辄违于本限得罪并破夏
结界有多途略言其四种
任现所须者随事今当说
大齐两驿半减此任当时
四方应置标山河树等记
可于前相中乃至于住处
除村并势分结大界应知
大众尽须集一人秉羯磨
白二无差[歹*牛]斯名结界成
又为不离衣依界秉羯磨
欲令安乐住元由老病缘
虽复离三衣界中别处宿
除其村势分随处任游行
于前大界内欲作小坛场
应为白二结先须解大界
若欲结小界置标相同前
名曰曼荼罗于斯任秉法
先结于小场次结于大界
依如是次第结界者应知
众咸死转根或时俱舍戒
或尽出界外明相过不还
或时为白四大众同心舍
有斯五种别舍大界应知
凡欲结诸界标相复须知
一树应两标分半为其界
或时以一树为其四界标
四分各相当五分便不许
向下两驿半向上数亦然
齐山顶树梢或至篱墙上
种种庄严具皆悉在随听
莹饰大师形令施福增长
不许安耳珰及以足鸣钏
斯为女人饰勿累大师形
欲使众人散鼓乐可潜声
供具悉应收无令有亏失
或时大众集諠闹出高声
不知时至中应鸣蠡击鼓
若分亡人物众大卒难为
十人为一朋或至百千数
各分取大段随人更细分
得分未分时若死须分别
分竟身方死物入四方僧
若未细分时当朋人合得
有请苾刍处并唤苾刍尼
食罢与施时持财安众首
此应为两分或随施主心
饮食可平分佛亦咸同此
苾刍分施物等分应与尼
式叉摩拏尼应二分与一
将欲圆具人亦二分与一
求寂求寂女三分一应知
若有多苾刍苾刍尼众少
应计人头数无宜中半分
若至大会日请像入村城
能令灾横除庄严为生福
遍洒康庄道严仪巷陌中
散花悬妙幡雅丽如天苑
栴檀及龙脑沉水香普薰
随风处处行闻者生钦仰
鸣螺击鼗鼓撞钟告四方
屯聚震鸿音听者生随喜
鼓乐无停息高声出云表
旃旐遍萦罗斯名大法会
大旗有五种鲸牛妙翅龙
师子画幡旗咸持以供养
人众皆陪从法俗两相依
如是胜庄严引导如来入
由佛入村城敬心兴供养
八部天龙等能除众毒恶
因斯获财利大众卖应分
准价上座知善观其好恶
若有所须人随情当上价
还价未了者无宜著此衣
敬持妻子等三宝随一施
不可为作价当随施主心
歌舞伎乐处苾刍令作时
诸有护戒人不应言汝戏
应告言贤首汝可好用心
供养于大师勿生于懒堕
窣都波挂幡不应将物钉
元初兴造日安橛在随听
塔上然灯供苾刍不自升
有缘须上者应可令求寂
余人无可求香水洗双足
苾刍应自上供养大师心
造寺三五层香台或五七
或可随情作小寺五三房
略论处中寺于东西两边
三层各九房房中宽丈二
后面亦三层上取三房地
中拟安尊像檐前不废行
或可此檐前从地为重阁
随安大尊像每日设香花
前面两房地从下作门楼
门在下层间小作应牢固
入门于一角阁道上三层
出上并平头四边皆绝壁
尼寺限三层香台随至五
寺中房轨则准苾刍应知
佛像形亏坏尊经字灭磨
拭却可重修令其更增胜
制底尊仪影新坛足不蹈
必有缘须过可诵圣伽他
苾刍乞食时有人无简别
佛想唤为佛持物而相施
苾刍应问彼详审观其意
汝唤我为佛为是两足尊
汝唤为法者为是尽苦法
汝唤为僧者为是真圣众
既问决知已随彼所乐情
施者应受之此皆无有过
假令唯一尼受请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为拟苾刍来
苾刍应此座求寂亦宜居
不解愿伽他苾刍尼为作
若无执事人随缘诣村落
获利应须寄得人方遣持
上明诸杂缘多是生存事
下论身死后焚葬事须知
苾刍身既死告众鸣健稚
须唤舆尸人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乐送至焚尸林
亲识及门徒愍念相随去
善亲应可烧薪火须丰足
助以旃檀等随有灌酥油
身疮若有虫埋时勿令损
或安于露地草叶覆其身
一一身躯内八万种虫居
随身共死生虽烧亦无过
应持上下衣覆尸令好密
自余衣钵等准法可应分
烧时随处坐略诵无常经
三启用心听各须生厌离
诸行尽无常缘生法皆灭
刹那不暂住如露被风惊
遍观诸世间无有长存者
咸趣无常海共被死波漂
四大坚性等此不可迁移
生者必无常死王威力大
无常不简择善恶戒多闻
一种皆归死不论凡与圣
诸佛及缘觉声闻弟子众
尚舍无常身何况诸凡夫
如斯法诵已方说特崎拏
还归洗手足制底行旋绕
或可连身洗更复著余衣
去时持故衣勿损鲜花服
诸行无常等牟尼之所说
行思归寺中当息悭贪想
所有诸衣物应随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作法如常制
揵稚诵三启礼制底行筹
及为羯磨时五时皆得分
不应众未聚辄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终应行其两分
作斯定记已然后共分财
设后客人来不应与其分
我死方持与悭心作此言
准斯无决情死后宜归众
决情无吝意生存现付与
随心施别人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出家不合然
如为顾恋心是日增生死
若苾刍身死自他财杂乱
宜应将钵等置在于僧前
观知是亡物即应如法分
所有诸宝等准教而处分
苾刍身若死还合苾刍分
当时无苾刍尼众应分取
苾刍尼若死苾刍尼合得
如其尼若无苾刍应作主
俗舍苾刍死无僧由俗人
宜可与先来俱来与求者
两人俱并乞斯应与二人
或随施主情与者宜当受
或时近多寺此家苾刍亡
随其头所指合得亡衣钵
苾刍负他债忽尔卒身亡
应须细问知众用亡衣与
若是知事人为众取他物
应将众物与还债善筹量
凡是知事人向他边取物
宜应告上座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持来施苾刍
受取理无伤令其福增长
若彼情生悔还来索此衣
苾刍应尽还勿令忧火迫
被举共好人同居随一死
亡衣好人得举者不应分
若无持戒人被举有人死
虽举未蒙解宜应共分物
既有明书券出物与他人
为众若身亡众应依契索
合入众与众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与王仍除刀箭等
应用此等物作刀子及针
余并现前分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颂依佛所说经
由法语得财此物宜应受
牟尼有二法教及证应知
教是阿笈摩施法应请分
安居若过半便有舍戒人
此际苾刍亡应与其人分
造佛窣睹波苏迷卢等量
四畔基牢固乃至安宝瓶
轮一二三四如次果应知
凡夫具德人瓦头为制底
若作佛制底轮盖无定数
过千妙高量获福乃无边
独觉麟喻佛不过十三槃
于彼相轮头宝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两边二弟子
余圣次为行诸凡应在外
次明看病事更互可应为
药直若贫无僧物宜当与
若病人来乞洗钵盛净水
应诵佛伽他三遍存心咒
苾刍为受药持将与病人
如其授者无自取亦听服
不应就病人教化取衣钵
假令虽舍施大众不应分
施者及受者教化者情贪
三俱非净心此不应受用
病者若乐欲供养于佛僧
应用好衣等守持粗恶服
若彼贫无物教化可应为
随情施少多令其信增长
乃至一盘花或可持瓶水
应随病人语供养使心欢
若于己财物悭心苦难舍
宜应用心劝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为舍衣钵等
令其睹供养引生檀施心
若于资具内有爱著须舍
当于戒德人随情施衣钵
苾刍虽持戒爱钵至身死
还生自钵中受恶毒蛇报
若患痔漏等勿使不信人
造次辄行医割除令苦恼
如其疗痔病药咒可应治
无医为处方不以爪甲截
若无看病人无弟子及药
大众咸供给药乃出僧伽
必是孤独类全无供侍人
合众并应看或可为番次
若患疥癞病勿污僧床褥
宜将厚衣替咸用己私财
檐厅及门屋大小便舍中
不应看病人可居安隐处
造寺主身死被禁或他行
于斯住五年虽贫不应弃
更可于五年与近寺同利
别为长净事守护不令亏
看守满十年若心不乐住
宜将卧具等移安近寺中
宜应好闭门随情向余处
苾刍如乐住任意可应居
他寺所寄物他索即应还
必若有余缘受用诚无过
施主有先心施此非余处
回将与他寺宜应强夺来
若著僧衣服及自上价衣
不应浣染等福增无损故
若于雨雪时不应安露地
无宜著此服入不净室中
若其过初夜卧具不应分
必知长久停宵中亦应给
应随老次第与床并坐枮
当留一所房与客苾刍住
纵在阿兰若随老乐应分
地树及丛林准次皆分给
设居于静林亦须留客处
为护其衣钵异此遂招愆
若在于迮处肘地应分卧
瓶水及齿木药杂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戾须净扫拭
如其故令坏恶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际不嘱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虽啼不应与
卧具及饮食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大师法恒尔
若彼身重病不乐出本房
乃至未差来放免其分次
若见僧房外卧具露地安
应可持令入老病令人举
见大众卧具被火烧水漂
护身当救持不应为造次
先须出己财次出于僧法
后当持佛物是次第应知
先须请容许次可相时宜
方于三藏中随情问疑处
凡为教授者随行住坐卧
于此四仪中说法皆非犯
诸有受学人先须起恭敬
但除寝卧事余三不在遮
教授学人时彼愚心未晓
悲情善开喻百遍不应辞
苾刍举手打屋柱树及墙
斯皆有愆过智者不应作
臂上不安玔咒线任情持
若有所须时系臂无令现
若诵诸明咒不得敬余天
宜应礼三宝持外道咒术
不于覆钵家受饮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为其说法等
必有净信心敷妙衣布地
苾刍应为蹈念诸行无常
但畜三衣者唯开一洗裙
若更畜余衣便乖杜多行
若诸麦豆等曾经蒸煮来
虽复尚坚生鞕种皆非犯
呕食出咽喉吐却净漱口
仍除先业力颈内有双喉
若有雕彩扇为众畜时听
苾刍所着衣不应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随衣着[巾*句]细
于花果树下不弃大小便
寺角中阁道木作石不为
重病不礼他亦不受他礼
洗待身干已方可著余衣
或手拂令干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屏处随情嗅
能使眼目明令施福增长
孙陀利打衣寄与难陀著
世尊闻此事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水洒柔方著
依旧光华者便招越法愆
知是贼所弃死肉有残余
甘蔗等同然对众无宜取
若以头背跨持物路中行
现苦已招讥当来更被压
若有贵价緂举置被虫穿
苦木叶余香裹末便不食
父母殁亡日遗言与苾刍
此物可应收宜将供三宝
身在他界住与彼苾刍欲
此作法不成仍招恶作罪
贵价高摄婆他施应须受
卖却同分取割破不应为
苾刍不见蛇被螫便命过
压时蛇复死为此卧观床
眠时不照床即便招恶作
不应令象马鸡雀斗傍观
若须其偃带是善逝所听
老病及风羸随情可应用
从斯住处去或复拟旋归
卧具嘱方行拂拭令清净
被他嘱授人应须为坚守
若还应即与存心为赏持
八日十五日晒曝看卧具
每半月常然异斯招越法
大小便利室及以众器具
先至宜应用不应随大小
若众家器物当其受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