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授张延朗三司使敕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集藏·文集总集 ☆ 收藏 A-AA+ 《全唐文》 ●卷一 ☆李渊(高祖皇帝一) 会计之司,国朝重务,总其使额,以委近臣,贵便一时,宁循往例,张延朗可充三司使,班位在宣徽使之下。 ‹ 全唐文·族诛李行德等敕 全唐文·杨知万准非时选人例处分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