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秋·第二章为司令部。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集藏·文集总集 ☆ 收藏 A-AA+ 《金陵秋》 缘起 第一章 腐责 第七条曰,司令部总长,都督兼充。 第八条曰,司令官分二种:中央司令官若干员,由都督亲任;地方司令官,由各地镇守军事长官兼充,禀承都督执行任务。 第九条曰,司令部置幕僚,由司令官请都督札任,置收掌员两人,书记员四人,传递官四人。 ‹ 金陵秋·第一章,都督府。 金陵秋·第三章为军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