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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筮全书·二十、蚕桑章:二首

《卜筮全书》

谈易斋重订

(一)

应为蚕子世为人,世应相生福德臻。财是蚕宫身是主,身财和合获珠珍。

主若生蚕我遂意,蚕儿受克枉劳辛。六爻安静为平稳,一位交重验六亲。

有子有财全吉兆,见凶见鬼大凶征。交重父母平平断,旺相休囚逐位轮。

财爻若也持身世,管取丝绵千万斤。更得青龙同位助,获财百倍大光荣。

本宫见子为生气,财世逢官是耗神。鬼财初爻苗不出,二爻蚕子有灾迍。

三四鬼爻无桑叶,最上官兴茧不成。金爻是鬼二眠亡,木鬼三眠定受殃。

水鬼定是遭风雨,土鬼多应病肿黄。鬼落空亡翻作吉,鬼爻休废反为良。

鬼化子孙财帛厚,鬼化妻财大吉昌。鬼化弟兄收一半,鬼化父母晚丝强。

青龙发动丝绵广,白虎交重蚕白僵。玄武克蚕忧水厄,勾陈带杀为虫伤。

水财到底无多利,金土为财些小偿。木财旺相财无数,火旺财爻更倍昌。

天喜青龙财子合,生身生世获嘉祥。

(二)

凡人占卦问蚕桑,子旺财明甚是强。兄鬼交重防损坏,父摇一半落空亡。

大率占蚕,须要巳午上卦为吉,发动乃大吉。艮离吉,坎兑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