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皂隶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史藏·正史典籍 ☆ 收藏 A-AA+ 《金志》 ●初兴本末 皂隶,出身与荫人等,甚以为重。如州、郡都吏出职,并补将仕郎,授录事、判官、司徒、司判、寺丞,至儒林,亦荫子。部吏缺人,令州、县择人贡之,十年无公私过,补昭信校尉,授下县令。或录事渐尔,亦可至知州、同州。 ‹ 金志·饮食 金志·浮图 ›